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邮区中心亚邦物流外租场地设备拆除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11-18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邮区中心亚邦物流外租场地设备拆除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邮区中心亚邦物流外租场地设备拆除及处置项目采购,招标编号:WY-20251117-02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服务)内容

1.1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亚邦物流外租场地设备拆除及处置项目。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含税总价最低限价304795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1.4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2个月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2.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2.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2.9投标人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的,不接受报名。(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1.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购拟采用最高价评分法。评审小组从商务、技术等实质性条款均响应的条件下,按供应商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juqin123.jswy@chinaccs.cn,并填写代理反馈的文件发售登记表完成报名。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居工,电话:18921852919或18912500909)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汇款凭证

(3)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5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盐城邮政亚邦物流设备拆除+标书费)”。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邮政解放中路8号邮政大楼13楼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盛州集团商务楼15层

联 系 人:居工

    话:18921852919或18912500909

电子邮件:juqin123.jswy@chinaccs.cn

汇款账号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汇款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汇款子账号:7559402462107010000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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